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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安徽省部分高速公路配套新能源工程EPC项目01标段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3-10-20 浏览:7079次 

2023年度安徽省部分高速公路配套新能源工程EPC项目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2023年度安徽省部分高速公路配套新能源工程EPC项目一标段(招标编号:JG2023-11-2188/01)项目,于20231019930分,通过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线上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正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投标报价:人民币108827309.26

工期:20231231日前完成所有项目并网工作。

主要人员及业绩等详见附件公示信息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山东五洲热联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省湘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

投标报价:人民币108833656.99

工期:20231231日前完成所有项目并网工作。

主要人员及业绩等详见附件公示信息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首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投标报价:人民币108799451.89

工期:20231231日前完成所有项目并网工作。

主要人员及业绩等详见附件公示信息

 

否决投标情况:无

 

公示期:20231020日至20231023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