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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安徽省部分高速公路配套新能源工程EPC项目02标段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3-10-20 浏览:6002次 

2023年度安徽省部分高速公路配套新能源工程EPC项目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2023年度安徽省部分高速公路配套新能源工程EPC项目二标段(招标编号:JG2023-11-2188/02)项目,于20231019930分,通过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线上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交控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投标报价:人民币178554099.00

工期:20231231日前完成所有项目并网工作。

主要人员及业绩等详见附件公示信息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高速公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

投标报价:人民币178768057.00

工期:20231231日前完成所有项目并网工作。

主要人员及业绩等详见附件公示信息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无

 

否决投标情况:

西北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陕西交通电子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因资格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被否决;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火电建设有限公司、山东奥邦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因资格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被否决。

 

公示期:20231020日至20231023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