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市朝阳区0205-659地块项目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计”已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编号:FW202401120052
2.招标类别:服务类
3.项目名称:北京市朝阳区0205-659地块项目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计
4.建设单位:北京高速众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本工程投资约5.6亿,项目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与北四环交口东北侧,东至国管局住宅小区、西至北苑路、南至国管局住宅小区、北至安慧东里南路,用地面积约15亩,总建筑面积约4万㎡;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2个标段:
01标段 |
北京市朝阳区0205-659地块项目跟踪审计 |
02标段 |
北京市朝阳区0205-659地块项目竣工结算审计 |
6.最高报价上限价为:01标段工程跟踪审计报价不得高于4.35‰(计算基数为最终审计结算金额),综合性跟踪审计费用控制价为12.64万元;02标段报价不得高于62%。
备注:01标段工程跟踪审计由工程造价事务所负责,综合性跟踪审计服务由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允许联合体投标。
7.服务期限:预估48个月(如超过时间,费用不增加),具体服务期以实际工期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01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1工程造价事务所资格要求
(1)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工程造价事务所业绩要求:近3年具有2个类似工程审计业绩;
(3)工程造价事务所项目负责人:拟投入工程审计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建设部土建(或安装)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在本企业注册一年以上【提供在本单位(包含其分公司)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2022年9月后至少12个月,可以包含2022年9月)】;若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则提供投标人单位聘用合同、退休证和身份证复印件;近3年来在1个类似工程审计业绩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
1.2会计师事务所资格要求
(1)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
(2)会计师事务所业绩要求:近3年具备2个企业类资产规模在1亿元以上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业绩;
(3)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拟投入综合性跟踪审计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2年以上,须提供在本单位(含分公司)自2022年9月起连续12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可以包含2022年9月),且近3年具备1个企业类资产规模在1亿元以上经济责任审计主审业绩。
2、02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近3年具有2个类似工程审计业绩;
(3)拟投入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建设部土建(或安装)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在本企业注册一年以上【提供在本单位(包含其分公司)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2022年9月后至少12个月,可以包含2022年9月)】;若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则提供投标人单位聘用合同、退休证和身份证复印件;近3年来在1个类似工程审计业绩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
备注:
1)近3年:指 2021年1月1日至今,类似工程审计业绩时间以咨询成果的审计落款时间为准,经济责任审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类似工程审计业绩:指单项房建工程①咨询合同额在50万元及以上②建筑面积15万㎡及以上③工程投资额在4亿元以上;符合上述三者之一的过程造价咨询或跟踪审计服务或竣工结算服务的业绩。
3)类似工程审计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①与委托方签订的合同协议书②相应造价服务成果资料(过程造价咨询或跟踪审计业绩提供相应的服务报告关键页等材料,若审计未完成,可提供过程中的成果报告关键页,关键页需能体现投资完成额和委托人盖章,若无法体现,则需另行出具委托人证明;结算业绩提供结算审核报告封面及定案表)。
经济责任审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的复印件,合同须体现相关评审内容,不能体现的须另行提供签字审计报告或出具相关业主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无需提供原件(下同),证明材料须体现所要求的面积、金额等评审因素,如不能体现的,须提供委托方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①与委托方签订的合同协议书;②相应造价服务成果资料(同企业业绩要求),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无须提供第②项;
证明材料须体现所要求的时间、面积、金额、项目负责人等评审因素,如不能体现的,须提供委托方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与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可以为同一业绩。
6)招标文件所需的资料,投标人应按要求保证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书面证明材料证明其有效性。
3、本项目01标段允许联合体投标。01标段若联合体投标,以工程造价事务所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共同投标(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01标段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无行贿犯罪承诺。
6、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招标。
7、推荐中标候选人:允许投标人对2个标段同时进行投标,投标人只允许中一个标段,若投标人同时为2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优先推荐01标段,该投标人02标段不予推荐为中标候选人,02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按排序进行递补。
四、招标文件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1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登录“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s://zcpt.ahjkjt.com/)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所投各标段的招标文件均要下载。
2. 招标文件获取相关注意事项
(1)潜在投标人须登陆“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s://zcpt.ahjkjt.com)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首次登陆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投标人角色”类型。注册流程见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电话:010-86392341。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招标活动的,责任自负。
(2)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直接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3)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方式,潜在投标人/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CA用于电子投标的签章及上传(上传投标文件需使用CA进行加密);CA锁办理详见《关于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数字证书办理的须知》(https://zcpt.ahjkjt.com/#/anhui/secondIndex?type=userGuide);咨询热线:010-86392341。
(5)若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已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过数字证书,可咨询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将数字证书与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注册账号相绑定,无需再次办理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10-86392341。
(6)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安徽交控投标编制工具”制作生成并上传。下载地址:https://zcpt.ahjkjt.com/#/anhui/secondIndex?type=downloadArea,使用说明书及视频教程下载地址:https://zcpt.ahjkjt.com/#/anhui/secondIndex?type=userGuide。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对项目现场进行充分考察。
2、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1日9时10分,投标单位应在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参与远程在线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即可。
4、视为无效投标情形:
(1)未按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未上传或逾期上传、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
(3)投标人参加远程在线开标,解密投标文件不成功。
5、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分标段,只需转一笔:贰万元;若采用电汇(转账)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本文件所示账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无效;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则应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银行开具,仅需提供保函彩色扫描件,并附相应的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保证金附件)。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之日起5日内将保函原件邮寄送达招标人。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发布。
七、联系人
7.1招 标 人: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西藏路1666号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1楼31层
邮 编:230088
联 系 人:赵主任
电 话:0551-63738435
7.2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与振兴路交口蜀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九楼招标代理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5590508;18130056901
7.3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10-86392341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