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高速公园壹号销售代理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滁州高速公园壹号销售代理招标(FW202308141130/GD3523-04-14)项目,于2023年9月4日14时10分在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及其相关信息
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 |
主选单位 |
备选单位 |
第一名 |
第二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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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尚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
安徽海尚控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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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代理 佣金费用(%) |
1.45 |
1.48 |
投标人 销售代理业绩 |
1、滁州⾦鹏琅琊玖玖⼴场;2、滁州⾦鹏天誉;3、滁州⾦鹏天郡 |
1、六安华邦新华城;2、阜阳当代城MOMA;3、宿州恒泰悦熙台 |
项目负责人 |
斯德馨 |
李永亮 |
二、否决废标情况:/
公示期:2023年9月5日至2023年9月8日下午17:00截止。
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联系电话:0551-65590508。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高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成本部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65189092。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滁州市徽商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