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桥国际机场高速公路监控管理中心园区修缮工程设计及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桥国际机场高速公路监控管理中心园区修缮工程设计及施工总承包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徽省交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发包人为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GC202309010749/JG2023-06-1910
2.2 招标类别:工程类
2.3 项目名称:新桥国际机场高速公路监控管理中心园区修缮工程设计及施工总承包项目
2.4 项目地点:蜀山区响洪甸路1200号园区(机场高速公路监控管理中心园区)
2.5 建设单位: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6 项目概况:机场高速公路监控管理中心园区位于新桥机场高速入口附近,占地60亩,于2013年6月建成竣工,现有综合楼、会议中心、信息中心、食堂、活动中心等5栋主要建筑,总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同时有230个停车位。现为满足项目业主办公需求,对该园区部分区域进行修缮。
2.7 项目概算:4470万元
2.8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范围为以下内容的设计与施工:1号楼与2号楼的部分改造装饰、信息化的建设,休息区开办物资采购,办公室、教室、交流阅览区家具采购,软文化建设,导视系统建设,园区室外安装改造,空气源热水供给、零星工程修缮改造及强电增容等。具体内容详见初步设计方案和工程量清单。
2.9 计划工期:3个月,具体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独立投标人资质要求: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联合体投标人资质要求:联合体成员都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联合体牵头人(设计单位)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联合体成员(施工单位)须同时具备: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业绩要求
独立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公共建筑工程(不包含工业、住宅和商住楼)的设计业绩;
②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完工证明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个公共建筑工程(不包含工业、住宅和商住楼)的施工业绩,且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
联合体投标人:
联合体牵头人(设计单位):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个公共建筑工程(不包含工业、住宅和商住楼)的设计业绩;
联合体成员(施工单位):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完工证明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个公共建筑工程(不包含工业、住宅和商住楼)的施工业绩,且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
注:①公共建筑是指:办公建筑(如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旅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楼、汽车站、火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
②施工业绩是指:装饰装修工程或维修改造工程或文明创建工程。
3.3项目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项目负责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可由设计负责人兼任(如采用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设计单位人员)。
设计负责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如采用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设计单位人员)。
施工负责人:须同时具备①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②有效的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采用联合体投标,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施工单位人员)。
3.4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2家,其中牵头人由设计单位担任。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信誉最低要求
(1)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没有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6)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的。
(7)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9月4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4.2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固化清单等)获取:网上下载。
4.3 招标文件价格: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4.4 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
4.4.1 首次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投标人角色”类型。注册流程见电子交易系统“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热线:010-86392341。已在电子交易系统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
4.4.2 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可直接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招标人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电子交易系统。
4.5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本公告附件《评标办法》。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对项目现场进行充分考察。
5.2 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25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为安徽省招标集团2楼三号开标室。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本项目无需递交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等电子数据资料或其他纸质版材料,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开标,参与远程在线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即可。
5.4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
5.5 视为无效投标情形:
(1)投标文件未上传或逾期上传、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
(2)投标人参加远程在线开标,解密投标文件不成功;
5.6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第一类: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
第二类: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
若采用电汇(转账)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本公告所示账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无效;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则应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需在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提供保函彩色扫描件,并附相应的承诺函。若采用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应为经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保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及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7.1招标人
招标人:安徽省交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西藏路1666号
联系人:柯工、王工
电话:0551-63738240、63738286
7.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金奎、余学兵
电话:0551-62220261、62220263
应急客服电话:0551-6222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应优先拨打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7.3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10-86392341
8. 重要说明
8.1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责任自负。咨询电话:010-86392341。
8.2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人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8.3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安徽交控投标编制工具”制作生成并上传,咨询电话:010-86392341。
9. 保证金账户(提供两个银行账号,投标人任选一账号缴费)
账户一:
开户名: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30203448041070
开户行:平安银行合肥分行
账户二:
开户名: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6232811630000310983
开户行:建行合肥市濉溪路支行
公告附件:《评标办法》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