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高速公园里项目海绵城市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二次)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3-07-25 浏览:2207次 

芜湖高速公园里项目海绵城市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比选文件(二次)评审结果公示

 

一、项目名称:

芜湖高速公园里项目海绵城市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比选文件(二次)项目,于2023725900分在芜湖高新置业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开选,经评审小组评选,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选候选人:合肥市滨湖规划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不含税参选报价:264368.52元);

第二中选候选人: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不含税参选报价:242902.7元);

公示期:2023725日至2023727日下午17时00分截止。

比选参选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高新置业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553-5615705。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芜湖高新置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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