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交控徽风皖韵黄山酒店客房部易耗品采购项目(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交控徽风皖韵黄山酒店客房部易耗品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HW202306190298/01
标段名称:安徽交控徽风皖韵黄山酒店客房部易耗品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方式:公开比选
比选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6月20日
开标日期:2023年6月28日
安徽交控徽风皖韵黄山酒店客房部易耗品采购项目(第二次)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常州骏森酒店用品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贰拾万零叁仟陆佰元整(¥20360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鑫森酒店用品销售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贰拾肆万贰仟壹佰陆拾捌点壹角肆分(¥242168.14元)
招 标 人:安徽交控徽风皖韵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黄山分公司
地 址:安徽省黄山是屯溪区西海路3号
联 系 人:汪女士
联系方式:18605590778
公示期: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7月3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向安徽交控徽风皖韵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黄山分公司提出异议,联系人: 汪女士, 联系电话:18605590778。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交控徽风皖韵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黄山分公司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9-2585678。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告。
安徽交控徽风皖韵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黄山分公司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