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驿达公司服务区水质检测服务项目的评审工作已于2023年5月23日完成,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成交候选人及其相关信息
供应商名称 |
安徽恒诚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安徽联塑华清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安徽圣泰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竞标报价(元) |
105840 |
158760 |
247842 |
供应商业绩 |
2022 年芜湖国风塑胶科技有限公司环境监测 |
安徽高速驿达服务区污水处理项目 2022 年三个季度水质检测 |
南陵县乡镇污水处理厂水质检测 |
项目负责人 |
孙伟鹏,水环境检测工程师 |
张伟,环保工程工程师 |
张富富,环保工程工程师 |
服务周期 |
365日历天 |
365日历天 |
365日历天 |
二、否决投标情况
安徽冉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响应文件内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关键信息(工作单位、专业)不清晰,不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规定,关键字迹清晰可辨,形式评审不通过。
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安徽省驿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520号
联系人:徐工
电 话:0551-65333776
四、公示期
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5月26日
五、异议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驿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比选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比选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特此公示
采购人:安徽省驿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