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至蕲春高速公路安徽段土建工程钢筋采购TQGJ-02标包第三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湖至蕲春高速公路安徽段工程已由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以皖发改基础〔2021〕404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安徽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太湖至蕲春高速公路安徽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皖交路函〔2021〕432 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安徽省交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土建工程钢筋采购TQGJ-02标包以资格后审方式第三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2023JFAAZ00971
2.2项目名称:太湖至蕲春高速公路安徽段土建工程钢筋采购TQGJ-02标包第三次招标
2.3工程地点: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
2.4建设单位: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5工程概况:太湖至蕲春高速公路安徽段是安徽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五纵十横”中“第七横”沪武高速的重要联络线,项目起点位于太湖县城南侧的李家新屋附近,设太湖南枢纽与G50沪渝高速衔接,终点位于太湖县弥陀镇下界岭村南侧的皖鄂省界处,顺接蕲春至太湖高速公路湖北段,全线在太湖南(枢纽)、太湖西互通、天华互通、刘畈互通(预留)、弥陀互通5处设置互通式立交,并设置天华服务区1处等配套设施。项目全长44.976公里,概算投资76.42亿元。
本项目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主要技术标准如下:
(1)设计速度:100km/h。
(2)整体式路基宽度:26m。
(3)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1/300;大、中、小桥、路基:1/100。
(4)桥涵设计荷载:公路-Ⅰ级。
(5)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
其余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2.6项目估算:2.99亿元
2.7招标类别:货物
2.8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包,TQGJ-01标包已完成招标,TQGJ-02标包划分详见下表
标包 |
材料供应品种 |
单位 |
预估数量 |
对应的施工标段 |
TQGJ-02 |
光圆钢筋(HPB300) |
t |
6887 |
TQLJ-03、TQLJM-05、TQLJ-06 |
带肋钢筋(HRB400) |
t |
48591 |
注:以上供应数量为估算值,供货商应按本项目的实际需求量进行供货,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供应量进行计量和结算。供货期为计划供货期,合同执行期间发包人可根据施工需要确定具体分月供应数量,并可能对供货时间、供货期、供应量作调整,供货商必须接受。无论供货日期提前或滞后及供应量增加或减少,各类别材料结算价格条款均不作调整。
2.9计划供货时间:
预计2023年6月开始,TQLJ-03、TQLJ-06合同段计划供货工期为28个月;TQLJM-05(含路面)合同段计划供货工期为30个月。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资格设定如下:
标包 |
投标人 |
资格要求 |
TQGJ-02 |
制造商 |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
2021年钢材年产量不小于500万吨。 |
||
拟投入项目负责人1名,为投标人单位职工。 |
||
代理商 |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
代理的钢筋制造商2021年钢材年产量同投标人对钢筋制造商的要求。 |
||
出具相应代理钢筋制造商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
||
2018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至今有1个合同价不低于3000万元的类似项目(或标包)钢筋国内供货业绩。 |
||
拟投入项目负责人1名,为投标人单位职工。 |
3.2信誉最低要求:
(1)没有被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取消在安徽省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安徽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8)没有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9)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5月23日至2023年6月14日。
4.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领取:网上下载。
4.3招标文件价格: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4.4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s://zcpt.ahjkjt.com/)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首次登录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投标人角色”类型。注册流程见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热线:010-86392341。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
4.5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可直接登录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人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4.6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4.7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详见本公告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对工程现场进行充分考察。
5.2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3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4日上午10:00,开标地点为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2楼1号开标室。投标人无需至现场开标,仅参与远程在线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即可。
5.4 视为无效投标情形:
(1)投标文件未上传或逾期上传、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
(2)投标人参加远程在线开标,解密投标文件不成功。
5.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条款要求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7.1招标人:安徽省交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西藏路1666号滨湖时代广场C1号楼
联系人:张工 江工
电 话:0551-63738213
7.2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管理处
联系电话:0551-63629541
7.3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10-86392341
7.4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8.重要说明
8.1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责任自负。咨询电话:010-86392341。
8.2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7、联系方式”的两个系统发布,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8.3 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安徽交控投标编制工具”制作生成并上传。咨询电话:010-86392341。
9.保证金账户
TQGJ-02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8754553895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或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43764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附件《评标办法》
安徽省交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