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高速地产集团芜湖市马塘养老院南侧地块项目施工图设计 | |
项目编号 | WH24GC2023FJ9662 | |
标段名称 | 高速地产集团芜湖市马塘养老院南侧地块项目施工图设计 | |
标段编号 | WH24GC2023FJ966201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高新置业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山南路717号服务外包产业园5号楼12层 | |
联系人及电话 | 李工0553-2165990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合肥市上海路与兰州路交口中建智立方一期6号楼7层 | |
联系人及电话 | 贾晓亮15256545661、0551-65772770-725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3年5月16日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铁时代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 | |
投标报价 | 16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赵晶 | |
证书编号:20213400873 | ||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 ||
工期(天) | 暂定3 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设计通知为准) | |
质量承诺 | 合格。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及相应设计深度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1、宿州桃花苑(宿国土储 2021-201#地块)施工图设计; 加分业绩:1、芜湖卓瑞悦光年项目 2、无为市 2021-5 号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 3、芜湖大发璞悦九望项目。 投标人业绩获奖: 1、伟星雍璟台住宅小区(南区) 2、芜湖市新华联五星级酒店项目 | |
规定公示的 | 项目负责人(获奖): 1、 芜湖市玲珑湾住宅小区项目 2、 芜湖市新华联五星级酒店项目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 |
投标报价 | 16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陈利恒 | |
证书编号:20033400320 | ||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 ||
工期(天) | 暂定3 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设计通知为准) | |
质量承诺 | 合格。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及相应设计深度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1、中新大道与仙居街交叉口东南侧260 亩地块房地产开发设计项目建设工程设计 加分业绩:1、合肥蜀山区 ss202008 号地块项目 2、撮镇镇瑶河家园安置小区三期 2 标段,住宅项目 3、泗县和顺·悦澜庭项目建设工程设计 投标人业绩获奖: 1、合肥保利海上五月花 2、万科城市公馆(合肥周湾) | |
规定公示的 | 项目负责人(获奖): 1、合肥保利海上五月花 2、融创玖樟台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 | |
投标报价 | 16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任禄 | |
证书编号:20113400476 | ||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 ||
工期(天) | 暂定3 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设计通知为准) | |
质量承诺 | 合格。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及相应设计深度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1、高新区 GX202110 号地块施工图设计 加分业绩:1、瑶海区 YH202102 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 2、新站区 XZ202105 号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 3、五河县头铺镇花园村安置区规划设计 投标人业绩获奖: 1、磨店家园一期 2、合肥新四中规划及建筑设计 | |
规定公示的 | 项目负责人(获奖): 1、长丰 CF201901 号地块 (辰阳府) 2、紫云广场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详见附件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