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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园壹号项目二期剩余房源及三期A组团住宅分销代理评标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3-04-28 浏览:5289次 

高速·公园壹号项目二期剩余房源及三期A组团住宅分销代理(GD3523-04-05/FW202304060360)项目,于20234281000分在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审)结果

1、中标候选人及其相关信息

中标候选人

推荐情况

主选单位

备选单位

第一名

第二名

安徽房易购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安徽荣腾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溢价分成比例(A%)

68.00

69.50

投标人业绩

1、凯迪·塞纳河畔渠道销售代理;2、凯迪·铂悦府渠道销售代理;3、滁州和顺国樾府项目渠道分销;4、文德春江悦府项目渠道服务。

1、滁州长久悦景府分销项目。

 

项目负责人

袁梦

熊启魁

2、否决废标情况:无。

公示期:2023428日至202355日下午17:00截止。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5590535。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高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成本部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65189092。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四、发布媒介

本次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s://www.ahjkjt.com)、安徽省高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网(www.gsdcgroup.com)、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网站(https://zcpt.ahjkjt.com/)上发布

特此公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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