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和竣工结算审计(2023年度第一批)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和竣工结算审计(2023年度第一批)”项目已批准实施,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2023JFAWZ00617
2.2项目类别:服务类
2.3项目名称: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和竣工结算审计(2023年度第一批)
2.4项目地点:安徽省
2.5建设单位: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6项目概况:对下述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和竣工结算审计。
标段号 |
项目名称 |
公里数 |
投资估算 (亿元) |
计划交工日期 |
01 |
G0321德州至上饶国家高速公路安徽省祁门至皖赣界段 |
31.193 |
67.56 |
2025年12月 |
02 |
安吉至旌德高速公路宁国至旌德段 |
32.010 |
47.59 |
2026年12月 |
03 |
宣城至泾县高速公路二期工程 |
11.27 |
17.38 |
2025年12月 |
2.7项目估算:01标段审计费用约178万元;02标段审计费用约183万元;03标段审计费用约112万元。
2.8标段划分:3个标段。
2.9审计服务期:从签订合同起至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且按要求提供该项目跟踪审计归档资料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最低要求:
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
2018年1月1日以来,01、02标段投标人须具有1项工程投资额≥人民币30亿元的交通建设项目审计业绩,03标段投标人须具有1项工程投资额≥人民币15亿元的交通建设项目审计业绩。
3.3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在本企业注册至今一年以上(以注册造价师证书登记或变更日期为准),须提供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和在本单位(包含其分公司)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2022年1月后至少12个月,含2022年1月)。退休人员无法提供社会保险证明的,须提供退休证、退休返聘协议和身份证复印件。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无行贿犯罪承诺。
3.7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同一投标人最多可对3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同时为多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时,优先推荐为项目审计费用估算金额较大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余标段不予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按排序进行递补。
备注:
1、交通建设审计业绩是指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全过程造价咨询或跟踪审计或竣工结算审计或专项审计业绩。
2、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审计合同的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须体现相关工程投资额、公路等级、项目负责人名称等评审内容,不能体现的须另行出具相关业主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4月10日至开标时间。
4.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网上下载。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节假日休息)拨打010-86392341。
4.3招标文件价格:免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对项目现场进行充分考察。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1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视为无效投标情形:
(1)投标文件未上传或逾期上传、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
(2)投标人参加远程在线开标,解密投标文件不成功。
6.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
6.1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3年5月10日10时00分。
6.2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6号开标室。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参与远程在线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即可。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本公告附件《评标办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和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9.1招标人
招标人: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西藏路1666号31楼
联系人:周主任
电 话:0551-63738292
9.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合肥市井岗路68号蜀山新产业园自主创新基地7栋9层
联系人:程工
电 话:0551-65590506
9.3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10-86392341
9.4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9.5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管理处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太平湖路98号
电话:0551-63629541
10.其他事项说明
10.1 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咨询电话:010-86392341。
10.2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9、联系方式的两个系统发布,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10.3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编制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生成并上传,在使用投标编制工具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致电咨询电话:010-86392341。
10.4 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https://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20624/2da3ad00-b5c7-4288-99e4-9b55c146f9de.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11.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方式提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户 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详见下表
开户银行 标段号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蜀山支行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庐阳支行 |
01 |
1023701021001095993242731 |
185752409641 |
02 |
1023701021001095993242732 |
188753699938 |
03 |
1023701021001095993242733 |
182753698917 |
公告附件 《评标办法》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