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高速公园壹号三期人防标识标牌采购及安装工程(二次)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3-04-07 浏览:2864次 

滁州高速·公园壹号三期人防标识标牌采购及安装工程(二次)评审结果公示

 

一、项目名称:

滁州高速·公园壹号三期人防标识标牌采购及安装工程,于2023461000分在滁州市徽商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开选,经评审小组评选,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选候选人:滁州市久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参选报价:159818.50);

中选候选人: 滁州汉唐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参选报价:168899.00元)

公示期:202347日至2023410下午1700分截止。

比选参选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滁州市徽商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桑工,联系电话0550-3920226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滁州市徽商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