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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时代城项目未售写字楼策划及销售代理(二次)评标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3-03-10 浏览:5728次 

高速时代城项目未售写字楼策划及销售代理(二次)评标结果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高速公路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高速时代城项目未售写字楼策划及销售代理(二次)(招标编号:GN2022-04-6091)进行招标。本项目于202331093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审)结果

1、中标候选人及其相关信息

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

主选单位

主选单位

备选单位

投标人名称

合肥恒佳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安徽予荣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安徽三方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销售提点报价

8.75%

8.80%

8.90%

投标人业绩

1. 安兴相王城市广场项目全案销售代理

2. 合肥闽商国贸中心项目销售代理

3. 金保合肥中心全案销售代理

1. 华玺广场项目项目销售代理

2. 芜湖金鹰国际广场项目销售代理

1.砀山县GT2014-03号地块销售代理

2、否决投标情况:

公示期:2023310日至2023313日下午17:00截止。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高速公路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62915200。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四、发布媒介

本次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安徽省高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特此公示。

人:安徽高速公路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区嵩山路高速时代城S6商铺二楼营销客服部

人:殷先生

   话:0551-6291520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安徽省招标集团大楼

人:孙工  

 话:0551-63799346/18225859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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