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至安吉高速公路安徽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宁国至安吉高速公路安徽段已由安徽省发展改革委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国至安吉高速公路安徽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皖发改基础〔2020〕231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安徽省交通运输厅以皖交路函〔2020〕359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安徽省交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
2.1 招标编号:2023JFAGZ00338
2.2 招标类别:工程
2.3 项目名称:宁国至安吉高速公路安徽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
2.4 项目地点:宣城市宁国市。
2.5 建设单位: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6 项目概况:宁国至安吉高速公路安徽段是安徽省“五纵十横”高速公路网重要组成部分,对完善安徽省高速公路网布局,加快安徽省与周边区域的交通一体化建设,构建长江中下游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促进安徽及周边省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项目起于宁国市中溪镇狮桥村附近,起点桩号-K0+680,设置狮桥枢纽与宣(城)桐(庐)高速衔接,终于里章村北侧鹁鸪山,在皖浙省界与申嘉湖高速相接,终点桩号 K10+336.812,路线全长约 11.017km(含互通区主线 740m)。
项目法人(发包人)为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管理执行机构为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宁安高速项目办公室。
2.7项目概算:5100万元
2.8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宁国至安吉高速公路安徽段交通安全设施,包含施工、交验、缺陷期修复等工作内容,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 | 起讫桩号 | 里程(km) | 主要工程内容 |
NAJA-01 | -K0+680-K10+336.812 | 11.017 | 护栏、防眩板、标线、突起路标及轮廓标、标志、标牌、防撞设施、隔离栅、声屏障、隔声窗、桥面集中排水管、事故应急池等。 |
2.9 计划工期:7个月,计划于2023年4月进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业绩、财务、信誉、项目经理等要求如下:
(1)资质最低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
(2)财务最低要求:2019~2021年的年平均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2019~2021年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小于10000万元。
(3)业绩最低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且里程数不少于15公里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工程内容应包含护栏、标志、标线),合同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达到交通运输部合格标准以上。
(4)信誉最低要求:①没有被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取消在安徽省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安徽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②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⑤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⑥没有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⑦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⑧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或D级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如在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等级评价公布日期之后,被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通报为C级或D级的投标人也不得参与本次投标。⑨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项目经理最低资格要求:
注册一级建造师资质(公路工程专业);持有有效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行业类别代码为G(公路工程)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按以下原则确定
(1)有安徽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时,直接引用该等级;
(2)没有安徽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时,引用安徽省交通运输厅2020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
(3)没有安徽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度和2020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时,引用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
(4)无上述信用评价等级的,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B级及以下对待。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如出现前述不得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的情形,以先解密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投标人优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3月7日至2023年3月28日10。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节假日休息)拨打400-0099-555。
4.3 招标文件价格: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4.4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详见本公告附件《评标办法》
4.4 潜在投标人可以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4.5 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
4.5.1 参与本项目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4.5.2 首次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投标人角色”类型。注册流程见电子交易系统“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热线:010-86392341。已在电子交易系统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
4.5.3 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可直接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招标人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电子交易系统。
4.6 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
5.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对项目现场进行充分考察。
5.2 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3 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8日上午10:00,开标地点为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3楼10号开标室。投标人无需至现场开标,仅参与远程在线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即可。
5.4 视为无效投标情形:
(1)投标文件未上传或逾期上传、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
(2)投标人参加远程在线开标,但解密投标文件不成功。
5.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条款要求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西藏路1666号高速时代广场 C1 栋25楼
联系人:魏工
电 话:0551-63738113
7.2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管理处
联系电话:0551-63629541
7.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10-86392341
7.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8.重要说明
8.1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责任自负。咨询电话:010-86392341。
8.2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7、联系方式的两个系统发布,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8.3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安徽交控投标编制工具”制作生成并上传。咨询电话:010-86392341。
8.4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9. 保证金账户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76753694395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或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41710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附件:《评标办法》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