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安徽省水利厅关于贯彻水利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知的实施意见》(皖水保函〔2018〕569号)等的要求,2019年6月6日,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合肥主持召开了济南至祁门高速公路砀山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查看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监测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关于水土保持监测情况和验收报告编制工作的汇报,以及施工、监理、方案编制等单位有关情况的补充说明,经质询、讨论,形成了济南至祁门高速公路砀山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验收意见为:济南至祁门高速公路砀山段该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基本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相关验收材料予以公开,具体内容如下:
附件1:济南至祁门高速公路砀山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附件2:济南至祁门高速公路砀山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附件3:济南至祁门高速公路砀山段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满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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