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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管理处荣膺全国安全生产月先进单位称号
发布日期:2015-11-26 浏览:7894次 

   近日,池州管理处被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授予“201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成为省内5家获此殊荣的单位之一,也是省内交通行业唯一受到表彰的单位。至此,该处共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赢得“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全国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先进单位”三块“国字号”荣誉。
  长期以来,池州管理处一直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助推器”,尤其是2015年围绕“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的主题,立足高速公路行业特点和所辖高速公路实情,全面落实安全责任,积极传播法治文化,持续普及安全知识,不断提升安全素养,开展的系列载体新、内容实、机制活、效果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实现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连续9年零记录,全面服务和保障管理处各项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早在活动开展之初,该处就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明确方案,结合“三严三实”的精神、理论、标准指导具体工作,同时力争池州市安委办的肯定与支持,牵头地方公安、消防、供电、卫生、通讯共20余家企事业单位,在池州市人流集中区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活动开展,宣传在先。为了提升“安全月”活动影响力,管理处在辖段7个收费所道口和机关办公区设置8块巨幅宣传牌,在全路段16处大型电子情报板持续滚动发布主题宣传标语,在148公里沿线针对性开展安全宣传“进乡村、进企业、进校园、进农户”活动,受到省市多家媒体关注。
  该处在工作不断总结经验,创新活动方式,以岗位安全教育为切入点,组织不同岗位职工进行安全宣誓,举办“严与实讲堂•做好安全生产月系列工作”专题讲座,组织《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和主题征文活动,联合交警、路政、消防等多家部门,开展道路突发交通事故应急演练,全面提升实战能力。
  此外,该处树立“高位抓安全”的忧患意识,对全线安全防护设施、特殊路段、桥梁结构物、隧道、机电设施设备和各部门安全管理及内业资料进行了全方位督查,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汲取外部安全事故教训,强化涉路施工安全管理,明确各层级安全主体责任,实施重奖重罚;启动“关爱检查、温馨督办、善意提示”安全保护行动,将关爱、保护员工落实到安全监管责任沉底到边的具体措施上,切实营造安全生产“四不伤害”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