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全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意见》(皖水保函〔2020〕70号)的要求,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安徽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科学研究院对扬州至绩溪公路宁国至绩溪段工程、宁宣杭高速公路宁国至千秋关段工程的水土保持设施进行验收评估并编制验收评估报告,经评估两项目未发现水土流失现象,具备验收条件。2020年12月18日,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验收报告的审查会,审查意见为:评估报告编制符合水土保持有关要求,关于水土保持情况的综合结论基本可信。
现将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结果进行公示:
一、项目名称:扬州至绩溪公路宁国至绩溪段工程、宁宣杭高速公路宁国至千秋关段工程
二、建设地点:安徽省宣城市
三、公示内容:扬州至绩溪公路宁国至绩溪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评估报告(含评估意见)、宁宣杭高速公路宁国至千秋关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评估报告(含评估意见)
四、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
五、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评估报告编制单位:安徽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赵黎明 联系方式:18255127939
电子邮箱:82186630@qq.com
建设单位: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钱大高 联系方式:13515647505
电子邮箱:572556851@qq.com
附件:
1、扬州至绩溪公路宁国至绩溪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评估报告
2、宁宣杭高速公路宁国至千秋关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