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至蕲春高速公路安徽段不动产权证代办
服务项目01号答疑变更公告
“太湖至蕲春高速公路安徽段不动产权证代办服务项目”(招标编号FW202404020458)01号答疑如下:
1、第一章 采购公告3.供应商资格条件(3)主要人员最低要求:“项目负责人1 名,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具有测绘和城市规划专业中级职称。”更正为“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具有测绘或城市规划专业中级职称。”。
2、第三章 评审办法 2.2.4(2) (2)其他人员:“除满足基本条件外,每增加1 名专业人员(中级职称或以上,具有测绘和城市规划专业证书),加2 分,最多4 分。”更正为“除满足基本条件外,每增加1 名专业人员(中级职称或以上,具有测绘或城市规划专业证书),加2 分,最多4 分。”。
3、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变更为:2024年5月7日09时30分。
采 购 人: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太蕲高速公路安徽段项目办公室
联 系 人:魏工
电 话:13865910166
日期: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