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财税协同平台客户端采购项目(二次)的评标工作已于2024年1月16日完成,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结果公示
第/标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航天信息有限公司 |
安徽元通慧智科技有限公司 |
安徽益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286000.00 |
293500.00 |
295900.00 |
计划交货期 |
2年 |
2年 |
2年 |
投标人业绩 |
2021年,中安华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财税协同平台发票管理系统项目; 2022年,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航信财税协同平台; 2022年,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票管理平台开发项目; 2020年,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航信财税协同平台(智能发票验旧); 2021年,安徽省驿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财税协同平台发票管理系统项目。 |
2020年,合肥市超港食品有限公司电子发票平台及开发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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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合肥集结商贸有限公司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系统开发及硬件采购。 |
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安徽省驿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520号皖通产业园10号楼
联系人:徐工
电 话:0551-65333776
四、公示期: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10月19日
五、异议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驿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成交候选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有异议,且无法提供获取其他成交候选人投标文件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草狗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特此公示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