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招标信息 > 结果公示
2024年度青浦华新镇安联明悦邸(安联虹悦)案场物业服务
发布日期:2023-12-15 浏览:5381次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2024年度青浦华新镇安联明悦邸(安联虹悦)案场物业服务

项目编号:GN2023-SH-795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1124

开标日期:20231214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交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247718.85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上海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248640.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上海沪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3937767.00元

招标人名称:上海迈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18256018099

招标代理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上海市浦东新区锦绣东路2777弄21号楼4层

联系人:袁雯宇、丁世聪、欧阳义

联系电话:15150687591、13683977552、13225692357

公示期:20231215日至20231218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联系人:张怀,联系电话:0551-62220110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迈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投诉。

公示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ahjkjt.com)上发布。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