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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横江府项目剩余物业分销代理招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3-11-10 浏览:7154次 

休宁高速横江府项目剩余物业分销代理评标结果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高速通宁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就休宁高速横江府项目剩余物业分销代理(招标编号:Z-GD2423-04-014/代理编号:GN2023-04-6368)进行招标。本项目于2023119143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审)结果

1、中标候选人及其相关信息

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

主选单位

备选单位

投标人名称

黄山家品不动产经纪有限公司

黄山市久玖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销售提点费率报价

10%

10%

投标人业绩

润泽雅苑项目渠道分销

银河花山郡项目渠道分销

2、否决投标情况:

公示期:20231110日至20231113日下午17:00截止。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高速通宁开发有限公司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9-2720201。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四、发布媒介

本次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安徽省高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特此公示。

人:安徽高速通宁开发有限公司

   址:黄山市休宁县海阳镇滨江路与万松路交口

人:吴工

   话:0559-272020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人:孙工  

 话:0551-63799346/18225859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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